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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实施“家政服务工程”的通知


  附件: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商务部
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
二〇〇九年六月八日

  附件:
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家政服务业快速发展,成为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行业之一。为加快推进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帮助下岗工人、进城农民工实现就业,提高社会就业率,规范家政服务行为,提高家政服务质量,现结合目前我国家政服务员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大纲。
  一、培训任务
  家政服务员培训旨在使没有家政服务知识的人通过培训,初步掌握家政服务基本理论知识和服务本领,较快胜任一般家庭的服务工作。
  二、培训对象
  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中国公民,可参加家政服务员培训。
  三、培训方式与时数
  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与自学时数比例见表1。

  表1:
  家政服务员的培训方式与比例分配

集中培训

自 学

总学时

理论知识培训学时

专业技能培训学时

百分比

学时

百分比

24

56

53.33%

70

46.67%

150


  备注:“理论知识培训”主要完成理论知识部分培训的任务;“专项技能培训”主要完成专项职业技术培训的任务。
  四、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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