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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八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注:1.中直机关工委55个名额中含中宣部5个、全国总工会 3个、共青团中央3个、全国妇联3个、中国科协3个、国家广电总局5个名额;由中直机关妇工委统一上报。
  2.中央国家机关工委75个名额中含教育部3个、公安部3个、民政部3个、司法部3个、环境保护部5个、文化部3个、卫生部3个、国家人口计生委5个、国家体育总局5个名额;由中央国家机关妇工委统一上报。
  3.解放军35个名额中含武警5个名额;由解放军总政组织部统一上报。

  附件2:第八届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名额分配表

地区及系统

名额

地区及系统

名额

北京

3

广东

4

天津

3

广西

3

河北

3

海南

2

山西

3

重庆

3

内蒙古

2

四川

3

辽宁

3

贵州

2

吉林

3

云南

2

黑龙江

3

西藏

2

上海

3

陕西

2

江苏

4

甘肃

2

浙江

3

青海

2

安徽

3

宁夏

2

福建

3

新疆

2

江西

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

山东

4

中直机关工委

5

河南

3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6

湖北

3

解放军

2

湖南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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