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财政用于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不断增加。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财政支出从主要针对城市逐步转向城乡兼顾,支持包括农村社会保障在内的各项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据统计,2003-2008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资金416亿元,农村医疗救助资金66.6亿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745亿元,并在对地方就业补助资金中统筹考虑安排了农民工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资金。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30亿元补助资金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8年中央财政补助规模增加到93.6亿元,并在计算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时考虑了五保供养这一因素,帮助地方解决五保供养资金来源问题。
二、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健全,存在一些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主要是:
(一)发展不够平衡。五保供养制度历史悠久、相对规范,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救助等制度建立不久,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农民工社会保险等制度建设正在逐步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还处于试点起步阶段。区域统筹不够,东、中、西部的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差距较大。城乡发展不协调,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明显滞后,农村社会福利服务设施严重匮乏。
(二)制度建设滞后。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乡二元结构、制度建设起步较晚等因素制约,我国农村社会保障事业总体相对滞后,保障面较窄,保障水平偏低,一些政策措施刚性不强,资金难以得到有力保证,与实际需要有一定差距,部分地区还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特别是农村社会保险筹资机制不健全,筹资成本和组织管理成本较高,影响了农民参保积极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社会保障水平的提高。
(三)法制化水平不高。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只有《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这一部专门法规,其余工作停留在政策层面,尚未上升到法律法规高度,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和保证,致使现阶段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不高。
(四)政策配套、信息共享不够。农村社会保障方面的制度衔接、政策配套不够,信息沟通和共享程度不高,协调协作需要进一步加大,整体推进合力需要进一步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