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一条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3月4日 实施日期:2009年1月1日)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举办
涉外考试收费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
(1995年3月14日 国税函发[1995]108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
你委教财〔1994〕76号《关于请求给予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举办涉外考试收费免税批复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对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在中国境内举办TOEFL GRE考试业务所取得的考试费收入征税问题
据了解,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所举办的TOEFL、GRE考试主要委托我国国家教委考试中心举办,他们仅履行提供资料、培训及审阅考卷等职责,且这些工作主要在美国境内进行。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对美国教育考试服务处以美国为考试提供的服务所取得的考试费收入不征税。
二、对国家教委考试中心在中国境内举办TOEFL、GRE考试业务所取得的考试费收入征税问题
(一)关于营业税
国家考试委考试中心属事业单位,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对其所取得的考试费收入应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