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申请日”与“授权日”至少需有一个在2011年年度之内便可填写该条记录(YYYY-MM-DD);若为国际专利,在“国别”中输入国家名称或专利组织名称,国内专利则无需填写;
3) “专利类别”:种类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国际专利;
4) “国别/专利组织”:中国专利--填写“中国”; PCT第一阶段申请专利--填写“PCT国际阶段”;外国专利与PCT国家阶段申请专利--填写“专利申请或授权的国家名称”;
5) “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专利“申请人”中排在第几位;
6) “其他申请单位”为第二或以后申请单位;
7) “专利权人”:现在专利权利人,即拥有专利权利的单位名称;
8) “备注: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外国专利需要提供受理通知书或者授权证书的复印件。
9) “填报单位全称”:即填写本填报单位的全称。
表2-2011年知识产权--标准统计表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颁布单位
| 标准类别
| 起草属性
| 批准日期
| 单位排序
| 主要完成人
| 是否包含必要核心专利
| 核心专利编号
| 相关专利权人
| 备注:附证明材料
| 填报单位全称
|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11年度获得批准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的标准情况。
1) “标准类别”:填写内容选项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其他(在备注中注明);
2) “起草属性”:填写本单位在标准起草中担任的角色,包括“主导”或“参与”;
3) “批准日期”:在2011年度之内(YYYY-MM-DD);
4) “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标准制定单位中排在第几位;
5) “主要完成人”:填写本单位中参与完成该标准制定的主要工作人员;
6) “是否包含必要核心专利”:填写内容选项包括:“是、否”,表示该标准中是否包含我院相关单位的为能够达到该标准要求的必要核心专利;
7) “核心专利编号”“相关专利权人”为该必要核心专利的相关编号和专利权人--院属单位;
8) “备注:附证明材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需提供标准的首页、前言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若该标准包含必要核心专利,则必须提供标准发布机构专利备案声明与标准文本复印件。
表3-2011年知识产权_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公告统计表
序号
| 集成电路布图名称
| 登记号
| 申请日
| 登记批准日期
| 公告号
| 单位排序
| 第一申请单位
| 其它申请单位
| 设计人
| 备注:附证明材料
| 填报单位全称
|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11年度申请、公告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情况。
1) “申请日”,“登记批准日期”:(YYYY-MM-DD),填写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条件应满足--登记批准日期必须在2011年内。
2) “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人”中排在第几位;
3) “备注:附证明材料”:需提供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复印件。
表4-2011年知识产权_软件著作权登记统计表
序号
| 软件名称
| 登记号
| 受理日期
| 登记批准日期
| 单位排序
| 著作权人
| 其他著作权人
| 软件设计人
| 备注:附证明材料
| 填报单位全称
|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11年度软件著作权登记(包括申请受理、登记批准)情况。
1) “受理日期”、“登记批准日期”:(YYYY-MM-DD);
2) “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软件著作权“申请人”中排在第几位;
3) “著作权人”:填写享有著作权的我院院属单位。
表5-2011年知识产权_“五新”统计表
序号
| 产权名称
| 申请号
| 申请日
| 批准号
| 批准单位
| 批准日期
| 产权类别
| 级别
| 单位排序
| 权利人
| 其他权利人
| 主要完成人
| 备注:附证明材料
| 填报单位全称
|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11年度研究所获得新医药、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新品种等五种证书或批准的情况。
1) “产权类别”:填写内容包括:一类医药、二类医药、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植物新品种审定、植物新品种保护、品种国际登陆权、其他;
2) “级别”:填写植物新品种审定和保护的级别,如国家级、省级;
3) “单位排序”:填写单位在该项产权“申请人”中排在第几位;
4) “备注:附证明材料”: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5) ARP系统中将新药、植物新品种审定、植物新品种保护、动物新品种、新农药、新兽药、新肥料、新品种等进行了分别统计,请已开通ARP系统的单位将相关统计表分别导出、核对和上报。
表6-2011年知识产权培训统计表
序号
| 知识产权培训名称
| 参加/主办
| 培训方式
| 主办单位
| 主要内容
| 培训人数
| 其中
| 备注
| 填报单位
|
科研人员人数
| 管理人员人数
| 流动人员人数
|
| 全称
|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11年度研究所知识产权培训情况。
1) “参加/主办”:填写内容选项包括:主办、承办、参与;选择本单位在培训中担任的角色,是参与其它单位主办的培训或者是本单位主办或承办培训;
2) “培训方式”:填写内容选项包括:集中会议培训、视频培训、材料培训、参观培训等;
3) “培训人数”:为本单位接受培训的总人数,是后项三项本单位接受培训的“科研人员人数”“管理人员人数”“流动人员人数”的总和;
4) “流动人员人数”包括本单位接受培训的在读研究生、在站博士后、客座、代培人员等流动人员;
表7-2011年知识产权转移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合同名称
| 知识产权名称
| 授权(或登记)号
| 知识产权种类
| 转移实施方式
| 对方单位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结束日期
| 合同金额(万元)
| 约定付款方式
| 当年到位金额
| 主要内容
| 权益(万元)
| 转移类别
| 备注:附证明材料
|
注:数据要求
填写2011年度研究所知识产权转移情况。
1) “知识产权种类”:填写内容选项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软件著作权、版权、植物新品种、商标、技术秘密等;
2) “转移实施方式”:可填写知识产权转移实施的具体方式:许可、独家许可、转让、自行实施(创办公司)、作价入股、股利分红、涉及知识产权转让实施的企业技术开发项目、技术服务等;
3) “合同签订日期”:“YYYY-MM-DD”,填写对本年度知识产权转移(签订合同)和收益(有到位金额)有贡献的涉及知识产权转移转让项目的合同签订的原始日期;“合同结束日期”:“YYYY-MM-DD”,填写该合同执行到期结束的日期;
4) “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标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人民币,若合同按照美金等其它货币签订,则在折合成人民币记录,并在“备注”项中注明兑换汇率;
5) “约定付款方式”:请按照合同内容简要叙述合同的约定付款方式;
6) “当年到位金额”:填写该知识产权转移实施合同实施在当年度的真实到位金额,同时必须提供相应款项财务部门出具的财务到位证明;
7)“权益(万元)”:指研究所该项知识产权以技术入股(或部分技术入股)的方式与其他社会资源联合成立企业,研究所该项知识产权在其中的权益,以万元为单位。如果此项知识产权仅为技术转让,不入股,则此数据项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