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者的公告
(教财[201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24号)的有关规定,教育部、财政部联合成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教育部直属各高等学校报送的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审。经评审确定,北京大学苏钧、清华大学李梦然等49993名学生获得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每人奖励8000元,现特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