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创新两岸文化交流合作的体制机制。以闽南文化为纽带,坚持民间推动与市场运作并举,创新交流合作的方式方法,全面提升两岸文化、教育、卫生交流合作的层次和水平。
发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建设一批两岸文化交流合作平台和文化产业基地。推动闽南民间艺术展演交流和互访商演,广泛开展寻根祭祖、宗亲联谊等多形式的民间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开展厦台体育交流合作,扩大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海峡两岸帆船赛、厦金海峡横渡等赛事品牌影响力。健全厦台文化交流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强与台湾旅游业机构和文化中介经纪机构的合作。积极研究赋予厦门市对台文化交流省级审批管理权限。
深化两岸教育交流合作,鼓励厦门市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办学体制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创新两岸合作办学模式,拓展厦台各级各类学校对口交流和校际协作。推动两岸学历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互认,促进两岸人才互相流动。探索建立两岸人才培训合作机制,鼓励台湾优质职业教育机构以多种方式在厦门与内地合作举办职业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创建职业院校与台企合作示范性实训基地,推动厦门与台湾院校合作培训专业人才。支持厦门按规定设立对台湾船员的培训机构,开展对台湾船员的培训工作。
开展两岸医疗卫生领域交流,建立两岸卫生合作对接平台,鼓励台资来厦门设立非营利性医院或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建立两岸病患制度化转院程序与对接机制。允许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厦门设立独资医院,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厦门设立合资、合作医院的,对其投资总额不作要求。支持台资(含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按照批准的执业范围、服务人口数量等,合理配置大型医用设备。制定台湾地区医师在厦门执业注册便利化措施。支持和指导厦门相关部门完善药品监督管理能力,提高药品检验检测水平,保证台湾进口大陆中药材、中成药等产品的质量,保障药品安全。支持厦门成为台湾中药材、中成药进入大陆的指定口岸。推动两岸中药材认证工作,支持厦门建设输台药材质量检测和认证中心。支持厦门成为台湾保健食品进入大陆的主要口岸之一。加强两岸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在医疗服务监管、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改进、医院评价等方面的合作交流,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五)创新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体制机制。按照简化、便捷的要求,创新口岸管理体制机制,率先试行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措施,提高两岸人员往来和货物流通的效率和水平,使厦门成为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
健全两岸人员往来的管理机制,实施更加便捷的两岸人员往来政策和管理办法。探索赋予厦门在对台人员交流交往方面更多的审批权限。扩大厦门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一年有效、多次赴台签注”的适用范围和对象。支持厦门在两岸旅游交流合作中先行先试,重点做好厦门赴台湾个人旅游试点工作和赴金马澎地区个人旅游,积极推动两地人员往来便利化政策的实施。
完善两岸“三通”机制,建立更加便捷的两岸交通体系。利用厦金通道,适时增加航班、增投运力,实现无缝对接,吸引更多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厦门至金门中转台湾本岛航线往来两岸。拓展海空客货运直航、海上客货运滚装业务,积极推动两岸经厦门口岸客货滚装运输陆海联运。支持开辟两岸海上邮轮航线。支持两岸旅游服务机构联合深度开发包括邮轮旅游在内的“一程多站”旅游产品,策划推出一批双向旅游精品线路,积极开展联合宣传推广,提升“海峡旅游”品牌的知名度和吸引力。进一步开放航权、优化航路、增辟新航线、增加航班,做优做强两岸海、空直航运输体系。加大对厦门港口公共航道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对台邮件中转地建设,建设对台邮包交换中心,打造两岸邮件往来的主要中转地和集散地。
三、配套推进其他重要领域改革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