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构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规划体系。
注重横向贯通,以纲要为统领,结合教育各重点领域特点,研究制定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民族教育、艺术教育以及语言文字等10个专题规划。强化纵向衔接,以国家纲要为指导,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编制发布了各自的教育规划纲要,许多市县也制定了本地教育规划。体现远近结合,把纲要确定的10年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到“十二五”规划中,细化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目标任务、中等职业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阶段性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中。制定配套政策,国务院出台了开展教育改革试点、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发展学前教育、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重要文件,中央有关部门出台了100多个重要文件,各省(区、市)以党委政府名义出台了370多个文件,政策措施覆盖各级各类教育,涉及教育改革、发展、保障等各方面。通过一系列规划、政策,把纲要的大政方针细化为各地各部门的具体措施,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落实。
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
一年多来,全国教育战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求、教育事业发展的薄弱环节、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通过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工作,通过加强关键环节带动整体建设,扎实推进纲要贯彻落实工作。目前,各项政策效应正逐步显现,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趋于缓解。
(一)坚持优先发展,把教育放在全局工作中重点谋划和部署。
1.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注重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的统筹,在研究制定国家“十二五”规划、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及科技、文化等专项发展战略中,充分考虑各项事业发展对教育和人才的需求,适度超前部署教育发展,提高教育对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和产业升级的引领、支撑和推动作用。注重人口变化、城镇化建设与教育布局结构的协调互动,指导各地把学校作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重点,在大中城市老城区改造、新城区建设,特别是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城郊结合部、开发区、卫星城镇,优先规划中小学和幼儿园,合理规划教育园区,使教育的布局结构与区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相适应。
2.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全面部署落实2012年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工作,国务院印发了《关于
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召开全国教育投入和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从落实教育经费法定增长、拓宽经费来源渠道、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加强经费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全面部署。积极拓宽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来源渠道,2010年下半年以来,国务院先后出台了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教育费附加、全面开征地方教育附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比例计提教育资金等加大教育投入的政策。加强对各地财政教育投入情况的分析评价,从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财政教育支出比例、教育附加征收率和土地出让收益教育资金计提率四个方面,对各地2011、2012年财政教育投入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评价分析。据统计,2010年,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为3.66%,比2009年提高了0.07个百分点。从2011年初预算安排来看,全国财政教育支出比2010年预算执行数增长14.6%,其中中央财政教育支出增幅达16.3%,高于中央公共财政支出增幅3.8个百分点。预算执行中,中央及地方财政拟再安排超收收入用于教育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