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坚持提高质量,建立健全教育质量保障体系。
1.建立质量标准和监测机制。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开展基础教育各学科学业质量标准制定工作,推动建立普通本科和高职高专的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制定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改进普通高校本科和高职高专教学评估办法,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加强学校自我评估;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加强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在部分学科、专业开展国际评估;建立普通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发布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使高校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的监测信息化、常态化。今年,39所高校第一次向社会公布了《2010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
2.确立以质量为核心的政策导向。修订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突出教育与产业对接,专业和职业对接,使人才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修订《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增设与国家重大战略、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学科22个、专业133个。调整优化硕士研究生培养结构,2011年专业学位硕士类别增至39种,招生人数占硕士生总数的32%。注重学科导向,引入竞争机制,实施“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对非“985工程”学校中特色和优势突出的学科给予支持;实施“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对非“211工程”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给予支持。
3.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提高质量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一是以农村教师为重点,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首届10597名免费师范生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其中90%到中西部地区中小学校任教。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0年共培训中小学教师115万人,其中农村教师110万人。二是改革管理制度,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完善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标准,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在浙江、湖北开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试点,探索建立“国标、省考、县聘、校用”的中小学教师准入管理制度。三是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全面落实义务教育绩效工资,覆盖在职人员1051万人。同时,提高离退休人员382万人的补贴。
三、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年多来,贯彻落实纲要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比较突出。
(一)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