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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癌症疼痛诊疗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

  对于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中、重度癌痛患者,推荐初始用药选择短效制剂,个体化滴定用药剂量,当用药剂量调整到理想止痛及安全的剂量水平时,可考虑换用等效剂量的长效阿片类止痛药。
  对于已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疼痛的患者,根据患者疼痛强度,按照表1要求进行滴定。
  对疼痛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可考虑使用阿片类药物控释剂作为背景给药,在此基础上备用短效阿片类药物,用于治疗爆发性疼痛。
  ②维持用药。我国常用的长效阿片类药物包括:吗啡缓释片、羟考酮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等。在应用长效阿片类药物期间,应当备用短效阿片类止痛药。当患者因病情变化,长效止痛药物剂量不足时,或发生爆发性疼痛时,立即给予短效阿片类药物,用于解救治疗及剂量滴定。解救剂量为前24小时用药总量的10%-20%。每日短效阿片解救用药次数大于3次时,应当考虑将前24小时解救用药换算成长效阿片类药按时给药。
  阿片类药物之间的剂量换算,可参照换算系数表(见表2)。换用另一种阿片类药时,仍然需要仔细观察病情,并个体化滴定用药剂量。
  表2.阿片类药物剂量换算表

药物

非胃肠给药

口服

等效剂量

吗啡 

10mg 

30mg

非胃肠道:口服=1:3

可待因

130mg

200mg 

非胃肠道:口服=1:1.2

吗啡(口服):可待因(口服)=1:6.5

羟考酮

10mg

 

吗啡(口服):羟考酮(口服)=l.5-2:1

芬太尼透皮贴剂

25μg/h(透皮吸收) 

 

芬太尼透皮贴剂μg/h,q72h

剂量=1/2 ×口服吗啡mg/d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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