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中、重度癌痛患者,推荐初始用药选择短效制剂,个体化滴定用药剂量,当用药剂量调整到理想止痛及安全的剂量水平时,可考虑换用等效剂量的长效阿片类止痛药。
对于已使用阿片类药物治疗疼痛的患者,根据患者疼痛强度,按照表1要求进行滴定。
对疼痛病情相对稳定的患者,可考虑使用阿片类药物控释剂作为背景给药,在此基础上备用短效阿片类药物,用于治疗爆发性疼痛。
②维持用药。我国常用的长效阿片类药物包括:吗啡缓释片、羟考酮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等。在应用长效阿片类药物期间,应当备用短效阿片类止痛药。当患者因病情变化,长效止痛药物剂量不足时,或发生爆发性疼痛时,立即给予短效阿片类药物,用于解救治疗及剂量滴定。解救剂量为前24小时用药总量的10%-20%。每日短效阿片解救用药次数大于3次时,应当考虑将前24小时解救用药换算成长效阿片类药按时给药。
阿片类药物之间的剂量换算,可参照换算系数表(见表2)。换用另一种阿片类药时,仍然需要仔细观察病情,并个体化滴定用药剂量。
表2.阿片类药物剂量换算表
药物
| 非胃肠给药
| 口服
| 等效剂量
|
吗啡
| 10mg
| 30mg
| 非胃肠道:口服=1:3
|
可待因
| 130mg
| 200mg
| 非胃肠道:口服=1:1.2
吗啡(口服):可待因(口服)=1:6.5
|
羟考酮
| 10mg
| | 吗啡(口服):羟考酮(口服)=l.5-2:1
|
芬太尼透皮贴剂
| 25μg/h(透皮吸收)
| | 芬太尼透皮贴剂μg/h,q72h
剂量=1/2 ×口服吗啡mg/d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