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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工委关于举办“祖国发展我成长——畅想新生活”全国儿童画征集活动的通知


  5.所有参加作品概不退还,组委会拥有作品出版、展览和进行其他非商业性操作的权利。

  6.截稿日期:2009年8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7.本次活动不向参加者收取费用。

  十、评选表彰

  1.每个年龄组分别选30-50幅作品入选,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组委会授予的《“畅想新生活--红领巾心向党”全国儿童画作品入选证书》。

  2.组委会将择优选拔部分题材合适、主题鲜明的儿童画作品永久收藏于儿童画美术馆。

  3.所有入选作品将参加“祖国发展我成长--畅想新生活”

  全国儿童画展出活动,组委会将邀请部分作者参加展出活动,受邀代表活动期间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畅想新生活--红领巾心向党”
  全国儿童画征集作品卡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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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辅导教师

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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