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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工委关于举办“祖国发展我成长——畅想新生活”全国儿童画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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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畅想新生活--我爱新农村”第四届全国
儿童画征集活动方案

  一、活动意义

  纪念中国少先队建队60周年,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描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丽图景,用祖国发展的宏伟蓝图激励少年儿童,为建设美好家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全面准备,进一步激发少年儿童对党、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

  二、活动时间

  2009年4月-8月。

  三、活动对象

  年龄在3-14周岁的少年儿童均可参加活动。活动分儿童组(3-6周岁)、少年1组(7-10周岁)和少年2组(11-14周岁)三个组别。

  四、主办单位

  中国少年先锋队全国工作委员会

  五、承办单位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

  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秘书处

  中国教育学会少年儿童校外教育分会

  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政府

  六、协办单位

  江苏省少工委

  《少儿美术》杂志社

  七、学术指导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委会

  八、组织与评审机构

  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全国少工委办公室与睢宁县人民政府组成大赛组委会,并特邀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文联主席孙家正、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原全国政协副主席丁光训为名誉顾问,特邀原教育部总督学柳斌、中国文联副主席冯远、教育部艺术教育委员会副主任杨瑞敏担任顾问。组委会办公室分别设在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和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教育局。联系方式分别是:全国少工委办公室校外教育处联系人:上官建红,电话:010-85212654,传真:010-85212090;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儿童画活动中心联系人:徐扬子,电话:0516-88390100,15852252661,传真:0516-88392700,E-mail: yzx898@126.com。

  组委会邀请有关方面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杨永青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美术艺委会首届主任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编审

  委 员: 杨景芝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

  朱  凡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艺委会秘书长

  赵绪成  原江苏省国画院院长

  龙念南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中国美术家协会少儿艺委会常务副主任

  何 琳  中国美术馆公共教育部主任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副会长

  张 耀  《少儿美术》杂志社执行主编

  朱 君  中国少儿造型艺术学会公共关系部主任

  睢宁儿童画工作者协会秘书长

  九、具体要求

  1.作品必须由少年儿童独立创作,以描绘社会主义新农村,讴歌社会主义新风尚为主要内容,充分表达少年儿童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朴素感情。绘画形式不限,要求率真自然,主题突出,富有儿童情趣,具有较强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2.作品规格最小为30cm×42cm,最大不超过44cm×68cm(四开纸)。不需托裱。

  3.为保证公平、公正,所有参加作品正面不得标注作者信息。

  4.每名参加活动的少年儿童都要认真填写作品卡(见附件),字迹要求清晰工整,并将作品卡贴于作品背面右下角与作品一同邮寄。活动同时接受个人报名和集体报名。集体报名以学校和青少年校外教育机构为单位填写集体报名表(见附件)。报送作品时需附作者户口簿复印件。参加作品请一律采用挂号邮寄,邮寄途中损坏或丢失,组委会不承担责任。来稿请寄:江苏省徐州市睢宁县儿童画活动中心,邮政编码:221200。

  5.所有参加作品概不退还,组委会拥有作品出版、展览和进行其他非商业性操作的权利。

  6.截稿日期:2009年8月30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7.本次活动不向参加者收取费用。

  十、评选表彰

  1.每个年龄组分别选30-50幅作品,入选作品的作者将获得组委会所授予的《“畅想新生活--我爱新农村”第四届全国儿童画作品入选证书》。

  2.组委会将汇编《“畅想新生活--我爱新农村”第四届全国儿童画作品集》,此集将作为建队60周年纪念活动重要成果呈报中央有关单位。所有入选作者将免费获赠此集一本。

  3.组委会将择优选拔部分题材合适、主题鲜明的儿童画作品永久收藏于儿童画美术馆。

  4.所有获奖作品将参加“祖国发展我成长--畅想新生活”

  全国儿童画展出活动。组委会将邀请部分作者参加展出活动,受邀代表参加活动期间的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5.部分题材恰当的优秀作品将被推荐到2010年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儿童画展区展出,组委会拟于2010年世博会期间,邀请部分作者参加世博会有关活动,受邀代表参加世博会活动期间的食宿和往返交通费用由组委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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