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快护理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快护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密切医疗卫生机构与护理教育机构的联系与合作,适应护理专业实践发展的需要。完善护理教育方式,坚持以岗位需求为导向,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大力培养临床实用型人才,注重护理实践能力的提高;突出护理专业特点,在课程设置中加大心理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的比重,增强人文关怀意识;科学确定护理教育的规模,尝试订单式培养模式,推进学校教学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有效衔接。
(九)大力发展中医护理。提高中医护理水平,发挥中医护理特色和优势,注重中医药技术在护理工作中的应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订并推广优势病种中医护理方案。开展中医护理人员的规范化培训,到2015年,培养中医护理骨干人才2万名。中医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中医病房要按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等要求,积极开展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专科护理,加强中医护理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养生康复中的作用,提供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康复和健康指导,加强中西医护理技术的有机结合,促进中医护理的可持续发展。
(十)加强与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合作与交流。加强我国护理领域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外的护理服务理念、专业技术经验、教育和管理模式,积极争取与国际社会在护理人才培养、业务技术、管理和教育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继续深化与港澳台地区的护理领域合作交流,促进我国护理事业的发展。
五、重大工程项目
(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在“十一五”期间推行优质护理服务的基础上,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服务成效。到2015年,全国所有三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的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对医院护士队伍的科学管理,充分调动护士工作积极性。完善护理服务标准、规范,促进护理质量的持续改进,提高临床护理服务水平。到2015年,在全国创建100所国家级和300所省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应当做到护理管理科学规范,护理模式符合现代医学模式要求,服务内涵和外延能够适应临床护理发展需要,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具有较高的护理水平及带教能力。
(二)护理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对临床专科护士的规范化培训,加大重症监护、急诊急救、血液净化、肿瘤、手术室等领域专科护士的培养,到2015年,培养临床专科护士2.5万名。开展医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分级负责护理管理人员培训。到2015年,全国三级医院、二级医院100%的护理部主任和60%的护士长完成护理管理岗位培训。专科护士培训和护理管理培训要结合实际需求,细化培训计划和内容,加强培训基地建设,注重培训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