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07―2008年度“童趣杯”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活动的通知

  2.开展活动和申报阶段(2007年11月-2008年5月)
  各地少先队组织要积极引导少先队员开展优秀红领巾小社团创建活动。各红领巾小社团可认真填写《2007-2008年度“童趣杯”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申报表》,通过学校大队部和社区少工委向上级少工委申报,各省级少工委评选出来的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请于2008年5月15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时间为准)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各学校和社区可以通过邮寄方式直接向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报送申报材料,或者通过中国少年先锋队工作网站(www。61。gov。cn)和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网站(www。childrenfun。com。cn)进行网上申报。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交道口菊儿胡同7号院,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童趣杯”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活动全国组委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09;电话:010-84015099-7。
  3.评选表彰阶段(2008年5月-6月)
  全国组委会将聘请少先队员代表、少先队辅导员代表和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附件中明确的评选标准,评选出1000个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1000个优秀辅导奖和100个优秀组织奖。
  4.展示宣传阶段(2008年7月-8月)
  全国组委会将选择部分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的事迹,在《中国少年报》等队报队刊和童趣出版有限公司出版的《米老鼠》杂志上进行集中宣传。

  五、活动要求
  1.全国优秀红领巾小社团评选活动鼓励百花齐放。评选活动不是树立十全十美的典型,只要小社团有特色即可参评,只要有一个突出的亮点就可入围。鼓励广大少先队员不拘一格,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发组成各种各样的红领巾小社团,在少先队组织的引导下勤奋学习、快乐生活、全面发展。
  2.各级少工委要建好相应的组织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市、区县少工委可相应成立本地区的活动组织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组织机构要安排童趣出版有限公司的有关人员参与,并希望各地充分利用《米老鼠》杂志在本次活动中所起到的宣传作用,扩大活动影响,促进活动开展。
  3.各级少先队组织要高度重视红领巾小社团的建设。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对当地红领巾小社团的发展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并对今后的发展作出规划。要把红领巾小社团的建设和社区少先队工作、“雏鹰争章”活动及少先队其他品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培育有地方特色的红领巾小社团,推动少先队工作的进一步活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