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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评选200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获得者的通知

  3.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2008年1月5日前,组委会综合各高校提名“自强之星”的事迹特点、性别和地区分布等因素,推选出150名候选人,参加“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网络投票评选。投票起止日期:2008年1月5日至1月20日。
  4.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共110名,从获得提名的150名候选人中经全国大学生网络投票差额选举产生。得票前110名的候选人,如在公示期间未发现重大问题则自动当选。“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共10名,由活动评审委员会成员从网络得票前30名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推选产生。其余的800名学生获“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
  (四)活动规则
  1.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均可报名参选校级“自强之星”。报名表可通过指定网站占座网(www.zhanzuo.com下载。)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登记表》必须经校、省两级团委盖章确认后提交到全国组委会秘书处。同时,各省级团委须将相关内容上传至占座网(www.zhanzuo.com。全国组委会秘书处不接受学生个人报名。)
  3.“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网络投票没有高校和地域限制,网络投票全部采用实名制,投票人必须提供真实的姓名、照片、学校和院系以及其他相关资料,按照网站提示投票。组委会将设定必要的网络投票规则,防止恶意刷票或者冒用他人名义投票等非公平行为的发生。
  (五)活动表彰
  2008年春节前,活动组委会将公布“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举行“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颁奖仪式, 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将分别获得荣誉证书和“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10000元,10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5000元,受邀参加颁奖仪式;800名获得“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的校级“自强之星”,将获得荣誉证书和“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2000元。主办单位设立高校优秀组织奖50名,颁发奖牌。
  二、“新东方西部特困大学生专项助学金”的评选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二)参选对象
  1.西部12省、区、市(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普通高校(含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民办高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
  2.家庭经济困难,月提供生活费低于200元,学习成绩良好,品行端正,乐观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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