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版权协会组成版权保护评选活动秘书处(以下简称评选活动秘书处),承担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评选程序
2011年度版权保护评选活动于2012年1月-2012年4月开展。
(一)组织推荐(2012年1月-2012年2月15日)
在版权系统范围内,根据评选内容及要求,组织推荐版权领域的有关事件、案件及人物。2012年1月初向各省、市、自治区版权局,计划单列市版权局、有关行业协会、相关单位发出通知,施行自下而上的推荐。
推荐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要以书面及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评选活动秘书处,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15日。
(二)初审(2012年2月下旬)
由评选活动秘书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完善经过初审推荐的事件、案件及人物的材料,做好准备,以提交评委会评议。
(三)评委会评审(2012年3月上旬)
由国家版权局领导、版权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材料进行集中评审,产生2011年度全国版权保护重大事件10件、案件10件和最具影响力人物5名。
(四)报送评选结果(2012年3月中旬)
3月10日将版权系统确定的评审结果报送201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力人物评选活动秘书处,由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进行最终评审。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
为使版权保护评选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对推荐、评审、宣传等各个环节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部门和责任人;要加强沟通与协调,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大宣传力度
要把版权保护评选活动作为宣传版权保护的平台,进一步增强评选活动的社会影响和效应。评选活动相关文件在国家版权局网站、中国新闻出版报公布;评选出的版权保护重大事件、案件及最具影响人物充分利用媒体做好宣传活动。
(三)规范评选程序
明确评选活动各个环节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工作流程,确保评选活动顺利进行。
1.全国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事件推荐表
事件
名称
|
|
事件
基本
情况
(限1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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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单位
意见
| (对推荐事件的影响力、社会作用等的评价)
负责人签字: (公章)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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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委员
会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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