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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执行文书样式(试行)》的通知(五)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一、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3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发现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使冻结款项被转移,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而在指定期限内未能追回的,裁定该金融机构承担责任时使用。
  二、制作上述裁定前,必须先向该金融机构发出“限期追回被转移款项通知书”,逾期未能追回的,才制作该裁定。
  三、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承担责任,指的是在限期内未能追回部分而不是转移的全部款项,不包括赔偿损失。

  116.追究擅自支付的有关单位赔偿责任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协助执行人×××(写明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执行……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于××××年××月××日,向协助执行人×××送达了(××××) ×× 执×字第××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被执行人 ×××   收入……(写明要求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数额)。××××年××月××日,协助执行人×××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写明擅自支付的数额)。本院于××××年××月××日依法向协助执行人×××发出(××××) ×× 执×字第××号责令追回擅自支付款项通知书,责令其于××××年××月××日前追回擅自支付的款项,协助执行人……(写明追款结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7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协助执行人×××在擅自支付而未能追回的××元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赔偿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7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对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要求其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责令其限期追回又逾期未能追回的,裁定其在擅自支付未能追回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时使用。

  117.追究协同被执行人转移财物或票证的有关单位或公民赔偿责任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协助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因×××持有生效的 (××××) ××××第××号(写明生效法律文书名称)指定交付的……(写明财物或票证的名称、数量等内容),××××年××月××日,本院向协助执行人×××送达(××××) ×× 执×字第××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协助执行人×××保管 (写明有关财物、票证的情况)。协助执行人×××却协同被执行人×××转移了上述财物(或票证),本院于××××年××月××日依法向协助执行人×××发出(××××) ×× 执×字第××号责令追回转移的财物(或票证)的通知,协助执行人……(写明追回财产的结果,及未追回财产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情况)。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协助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承担××元的赔偿责任。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审 判 员×××
审 判 员×××
××××年××月××日
(院印)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 记 员 ×××

制作依据与应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8条的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有关单位或公民持有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票证,在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或通知书后,协同被执行人转移财物或票证,责令其限期追回又未能追回的,裁定其承担赔偿责任时使用。

  118.追究擅自支付股息或办理股权转移手续的有关企业赔偿责任裁定书样式

××××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执×字第××-××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协助执行人……(写明单位名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执行……(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案由和案号)一案中,于 ××××年××月××日,向协助执行人×××发出(××××) ×× 执×字第××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写明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协助执行人×××…… (写明有关企业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事实和理由),造成被执行财产无法追回的后果。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56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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