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报社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

幸福工程组织工作委员会、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中国人口报社关于开展第十六届“母亲节暨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的通知
(中人幸字[2012]第01号)


幸福工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委会,办公室:
  在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口计生委、计生协的支持下,经过各地“幸福工程”工作者的不懈努力,“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取得显著成效。截止2011年10月31日,在29个省(区、市)的640个县(区、市)开展了“幸福工程”项目救助。在建项目点463个,累计投入资金8.3亿元,救助贫困母亲25.33万人,惠及人口113万。脱贫率85%以上 ,还款率90%以上。同时,举办针对贫困母亲的文化、劳动技能培训17695期,为183万余名贫困母亲开展义诊咨询,治疗妇科疾病63万人。
  2011年,幸福工程各省级组委会按照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2011年度“幸福工程”工作要点》,在扩大宣传推广的同时,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队伍培养、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努力改变和改善弱势人口的生存状况,提高了贫困家庭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能力,促进了农村经济和社区建设的进步,为我国的人口计生事业和扶贫事业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的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做好人口工作这个大局,围绕“创建幸福家庭”活动这一主线,做活、做实、做强“幸福工程”,努力为改变和改善弱势群体的生存、生产状况做出更大贡献。5月13日是“母亲节”,也是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倡导开展的第十六届“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活动日”(以下简称“活动日”)。期间,幸福工程组委会将在品牌建设、劝募筹资等方面开展相关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各地要把“活动日”作为提高“幸福工程”在本地区影响力和扩大“幸福工程”资金量的有利时机,纳入各级人口计生委和计生协会工作整体规划,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一) 扩大宣传,树立典型,打造品牌
  “活动日”期间,各地可以在社区张贴“幸福工程”宣传画,悬挂主题标语,发放宣传手册、主题折页,开展义卖,义诊等。还可根据现有资源和条件,举办各类慈善活动、媒体访谈、受助母亲座谈会、捐赠代表访问等活动,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幸福工程”公益行列,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幸福工程”,提高品牌知名度。
  省级幸福工程组委会、项目办,要注意从基层推选出一批鲜活的、有时代精神的代表性案例。这些母亲的脱贫故事不仅要体现出她们自强不息的精神、勇于担当家庭重任的智慧、甘于奉献的胸怀,还要反映出“幸福工程”良好的救助效果和时代特征。利用这些案例,开展推广与宣传。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