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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部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工作的通知

  1.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规划纲要的战略行动。
  国家中长期科技、教育规划纲要中分别指出,要鼓励和支持多种模式、社会化的农业科技推广,建立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要积极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高等学校主动服务社会意识,强化科教资源的统筹协调与综合利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提升高等学校服务“三农”能力。
  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是以区域创新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需求为导向,以机制体制改革和服务模式创新为重点,加快涉农高等学校办学模式的转变,组织和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农村基层开展科技服务,切实解决农村发展的实际问题,发挥高等学校在区域创新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带动和引领作用。
  2.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完善我国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
  我国现有的专职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对农业科技的发展和应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仅依靠专职化技术推广队伍,已经很难满足日益增长的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综合需求。近年来,在党和国家以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涌现出许多适应市场需求、广受基层欢迎、富有活力的科技服务模式,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农村科技服务的内容与范畴,逐渐形成了公益性推广服务、社会化创业服务和多元化科技服务的农村科技服务新格局。
  高等学校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村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多年来探索建立了“太行山道路”、“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大篷车”、“湖州模式”、“百名教授兴百村”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推广和服务模式。在总结这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大力推进校地、校所、校企、校农间的深度合作,构建以高等学校为依托的“大学农村科技推广服务模式”,使之成为我国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生力量。
  3.建设新农村发展研究院是推进高等学校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不断深入,迫切需要高等学校从传统个体化、自发性为主的服务,向系统化、有组织的服务转变;迫切需要从间接式、短期性的服务,向与农村发展相结合、长期性服务转变;迫切需要从单纯依靠涉农高等学校,向多学科集成、多校联合、政产学研用融合的方向发展。
  以服务为导向、以改革促发展,通过开展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建设,一方面加快推动高等学校内部的改革,另一方面推进高等学校之间、高等学校与社会间的协同创新和服务,促进资源共享,发挥合力优势,在实践中摸索出一条社会服务和高等教育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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