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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实施意见(2012—2020年)的通知

  健全培训内容更新机制。适应人口计生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着眼于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建立以培训需求为导向的培训内容更新机制,不断完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党风廉政教育和人口计生业务知识培训内容,努力打造品牌培训项目。建立培训教材的规划、编审和推荐制度,建设充分反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理论与实践最新成果的系列教材。实施精品教材工程,大力开发案例教材,增强教材的针对性、可读性和实用性。
  加强人口计生职业化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职业意识,提高职业技能,树立职业形象。在完善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的基础上,围绕面向全人口、生命全过程的公共服务和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加快推进职业化培训工作。加强人口计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积极推动高等学校设置不同层次的人口与家庭类学科专业,鼓励开展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教育。大力推进在职学历学位教育。
  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推广专题研究、短期培训,倡导异地培训、挂职培训、分段式培训,探索完善干部免职脱岗培训、后备干部个性化定制培训制度。改进教学方式,增强培训效果。探索跨地区、跨部门、跨学校的合作培训模式。积极推广“读讲一本书”活动的成功经验,推动干部在职自学。坚持在实践中锻炼和培养干部,注重选派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
  实施分类培训。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素质能力模型,制定分类培训大纲,明确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等的目标、内容和方式等。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工作的指导。
  (四)健全教育培训考评激励约束机制。
  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全面考核干部的学习表现、党性修养、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情况,对干部教育过程全程管理。对重点班次,进行结业考核鉴定,向干部所在单位反馈。建立境外培训工作情况报告制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将干部学习培训期间的表现纳入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范围,对培训期间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动力增长机制。结合干部职业发展规划,将干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记录考核系统的内容,2015年前实现干部教育培训档案电子化。提拔担任县处级以上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要达到《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的培训时间要求,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要求的,须在提任后1年内完成培训。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开展述学述职述廉活动。对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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