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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度绩效评估和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附表4:
  绩效管理群众测评汇总表

  单位名称:                               测评时间:

┌────────────┬──────────────┬──────────────┬─────────────┬───────────────┐
│   \     评价  │  好([A])         │  较好([B])        │  一般[C])       │  差([D])          │
│     \       ├──────┬───────┼───────┬──────┼──────┬──────┼─────┬─────────┤
│测评内容  \     │ 票数   │ 比率(%)  │ 票数    │比率(%)  │ 票数   │比率(%)  │ 票数  │比率(%)     │
├────────────┼──────┼───────┼───────┼──────┼──────┼──────┼─────┼─────────┤
│  总体评价      │      │       │       │      │      │      │     │         │
├────────────┼──────┼───────┼───────┼──────┼──────┼──────┼─────┼─────────┤
│  职责履行      │      │       │       │      │      │      │     │         │
├────────────┼──────┼───────┼───────┼──────┼──────┼──────┼─────┼─────────┤
│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      │       │       │      │      │      │     │         │
├────────────┼──────┼───────┼───────┼──────┼──────┼──────┼─────┼─────────┤
│ 领导班子建设     │      │       │       │      │      │      │     │         │
├────────────┼──────┴───────┴───────┼──────┴──────┴──────┴─────┴─────────┤
│            │                      │ 群众测评分数=[(总体评价“好”个数×1+总体评价“较好”个        │
│ 群众测评分数     │                      │数×0.8+总体评价“一般”个数×0.6+总体评价“差”个数×0.4)/有效   │
│            │                      │票数]×100                               │
└────────────┴──────────────────────┴────────────────────────────────────┘

  评估小组组长(签字):                      统计人(签字):

  附件2:
  国土资源部2011年度干部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党和国家关于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各项管理规定和《公务员法》相关配套法规,按照《国土资源部干部年度考核暂行办法》和部考核工作总体安排,现就部机关各司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公务员和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2011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正确政绩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客观公正、简便易行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有机结合,充分发挥考核激励先进、促进一般、警醒后进的导向作用,促进勤政廉政,提高工作效能。
  二、考核对象
  部机关各职能司局、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公室、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公务员,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公务员,以及部直属单位领导干部。
  三、考核内容与方式
  (一)干部年度考核以其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二)干部年度考核采取总结述职,主管领导综合评分和本单位干部民主测评的方式,与年度绩效评估同步部署实施。
  (三)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以干部年度考核得分为基本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局级干部年度考核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工作总结:各司局(督察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局级干部应在充分征求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年度考核内容及要求,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经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局级干部个人撰写述职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阅。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局级干部述职报告应采取适当方式提前在本司局(督察局、直属单位)全体干部范围内进行公示。
  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要求,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题报告可作为单独的报告,也可作为领导班子工作报告的专项内容。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选拔任用干部的总体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创新选人用人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机制的情况;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情况(包括上年度评议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2.述职测评。召开本司局(督察局、直属单位)全体干部或干部代表参加的会议,主管领导参加,评估小组参加并组织开展民主测评。会议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并作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报告,其他局级干部作个人述职报告或书面述职。在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开展年度考核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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