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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做好考试保密和考场管理。各地要充分认识考试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做好考务工作人员保密法律法规教育,落实保密责任;完善保密设施,狠抓各项保密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要严肃考场纪律,认真做好监考工作,依法处理违纪行为。

  三、做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组织和保障工作

  (一)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地要按照我部要求,建立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岗,责任明确到人。各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推动、亲自督促考试工作,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

  (二)加强考务机构建设。各地要在2011年考务机构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加强考务机构和人员管理。考试机构负责人、技术操作人员、考区考点考试机构管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明确负责执业兽医管理的机构或部门,确保有专人负责,确保考试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加强沟通协调。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涉及到社会治安维护、安全保密、公共卫生、电力保障等多个方面,各地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力度,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形成考试工作合力。要建立信息传达和报送制度,畅通沟通渠道,准确掌握工作动态。要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机制,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加强经费管理。2012年需对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重新核定报批。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已经印发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文件。各地要积极协调,主动与价格、财政部门沟通,及时办理完成考试收费标准续展相关准备工作。要本着合理、节约的原则,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切实把考试费管好、用好。

  请各地将2012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报我部兽医局和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农业部兽医局

  联系人:翁崇鹏

  电 话:010-59192060

  传 真:010-59191691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任 禾

  电 话:010-59194303

  传 真:010-59194305

  附件:2012年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安排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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