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烟气高效收集装置,深度脱除烟气中铅、汞、铊等重金属的技术与设备,小粒径重金属烟尘高效去除技术与装置。
(三)湿法烟气制酸技术,低浓度二氧化硫烟气制酸和脱硫回收的新技术;制酸尾气除雾、洗涤污酸净化循环利用等技术和装备。
(四)从固体废物中回收铅、锌、镉、汞、砷、硒等有价成分的技术,利用固体废物制备高附加值产品技术,湿法炼锌中铁渣减排及铁资源利用、锌浸出渣熔炼技术与装备。
(五)高效去除含铅、锌、镉、汞、砷等废水的深度处理技术,膜、生物及电解等高效分离、回用的成套技术和装置等。
(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铅锌冶炼与污染物处理工艺及污染物排放全过程检测的自动控制技术、新型仪器与装置;
(七)重金属污染水体与土壤的环境修复技术,重点是铅锌冶炼厂废水排放口、渣场下游水体和土壤的修复。
七、污染防治管理与监督
(一)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规定,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监督和监测,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定期对企业周围空气、水、土壤的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了解企业生产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程度。
(二)企业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制定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重金属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三)企业应保证铅锌冶炼的污染治理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并正常运行。发生紧急事故或故障造成重金属污染治理设施停运时,应按应急预案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四)应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清洁生产工作,提高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确保环境安全。
(五)企业搬迁或关闭后,拟对场地进行再次开发利用时,应根据用途进行风险评价,并按规定采取相关措施。
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公告2012年第18号 2012年3月7日实施)
一、总则
(一)为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合理开发石油天然气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促进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技术进步,制定本技术政策。
(二)本技术政策为指导性文件,供各有关单位在管理、设计、建设、生产、科研等工作中参照采用;本技术政策适用于陆域石油天然气开采行业。
(三)到2015年末,行业新、改、扩建项目均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工业废水回用率达到9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及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要遏制重大、杜绝特别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要逐步实现对行业排放的石油类污染物进行总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