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2〕1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有关单位:
2001年以来,科技活动周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一届,成为一项全国性的群众广泛参与的重要科普活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科技部、中宣部、中国科协决定,2012年继续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2年科技活动周的举办时间是5月19— 25日,19日(星期六)上午举行科技活动周开幕式。
今年科技活动周继续以“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为主题,突出“科技与文化融合,科技与生活同行”的活动特色。鼓励各地各部门结合总体要求,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突出行业优势和区域特色,举办各具特色的分主题活动。
二、活动主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突出科技促进文化创新、科技成果惠及人民生活的重要作用,重点在以下四个方面开展活动:
1. 科技促进文化创新发展。围绕推进科技与文化融合,通过科技展览、科普产业博览等形式,展示一批近几年的优秀科普展教设施、新型科技产品和服务,促进文化创新发展。通过优秀科普作品推介、科普动漫、科普文艺演出等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技知识,鼓励科普创作。通过举办科技旅游、文化旅游等活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2. 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围绕重大科学事件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问题,针对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科技问题,开展专题性科普活动,以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各地各部门可围绕节能环保、食品安全、减灾防灾、气候变化、科学健身等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公众理性认知水平,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3. 丰富群众科学文化生活。将科技活动周与“科学发展、辉煌成就”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创新科普文艺形式,组织开展科普文艺汇演、科普剧等,把科普搬上舞台,宣传科学家与优秀工程师、杰出创业人才的成长历程和典型事迹,使科技成果融入社会,惠及人民生活,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精神文化食粮。
4. 送科技到基层农村。积极组织科技人员、科普志愿者、博士科学使者和大学生科普服务队等,深入学校、社区、企业和农村开展科普活动。通过举办科技咨询服务、职工技能大赛、科普讲堂、科研机构和大学向社会开放等活动,促进公众理解科学,支持和参与科技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