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凡不符合以上参赛资格的运动员参赛,一经查实,参赛无效,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5.本届比赛采用参赛证制。参赛运动员需携带参赛证,以备资格审查。
(三)报名和制作参赛证
1、报名:以各中央企业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单位每个组别可报1个参赛队,每个组别的参赛队员不得超过10人(5人以内按实际人数奖励,5人及以上按5人奖励),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组(男女A、B,双打)人数不限,本单位本组别持参赛证的人员均可参赛。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工作人员1-2人。报名表和注册表从www.dfzt505.com网址中下载,填好后连同运动员照片(1寸彩色免冠照,注明姓名和参赛组别)电子版发送到yangqibs@126.com,并于5月28日前将加盖人事部门公章的报名表、注册表、运动员身份证复印件、工作证复印件送交或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马连道南街16号院璟莲馨苑2号楼604室北京东方中天广告艺术有限公司。
邮 编:100055
联 系 人: 吴 超 朱梦婷
联系电话:010-63397504/05-803 13601015347
传 真: 010-63323905
2、参赛证:所有参赛人员须制作参赛证。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二)所有比赛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取淘汰赛。比赛均采用每局11分,五局三胜制。
(三)团体比赛采用斯韦思林杯赛制。按A-X、B-Y、C-Z、A-Y、B-X。
九、比赛器材
(一)球台: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比赛用台。
(二)乒乓球:中国乒乓球协会批准使用竞赛用球。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团体赛各组别奖励前五名(第三、第五并列)。
(二)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组(男女A、B,双打)奖励前五名(第三、第五并列)。
(三)本次比赛记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团体总分的记分方法为:各组别前五名的代表队分获11、9、7、5分;每单位每组别获基础分2分,中央企业领导干部A组(男、女,双打)每人(对)加基础分4分, 中央企业领导干部B组(男、女)每人加基础分3分。
(四)获得各组别第一名和中央企业领导干部组(男女A、B组,双打)前二名的运动员可向中国乒协申请授予业余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
(五)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