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着力培育“三苗”,全面提升种苗质量
实践证明,实行分系育苗、推广容器育苗、培育两年生大苗(统称为“三苗”)是全面提高油茶种苗质量的重要措施,各地要认真总结并推广“三苗”培育经验,把培育“三苗”作为提高种苗质量的重要抓手。一要切实加强两年生留床苗的生产管理,要合理确定苗木密度,实行分级育苗,加强水肥管理,努力提高两年生壮苗的出圃率。二要大力推广轻基质容器育苗,通过科学配比育苗基质,探索光热水肥综合措施,不断提高育苗的科技含量,逐步扩大容器苗生产规模及使用范围。三要着力推行分系育苗。分系育苗是实现油茶科学栽培、高产稳产的前提和基础,各地一定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质量监管,督促育苗基地科学选择繁育品种,严格分品种育苗。苗圃要绘制定植图,并有明显的标识牌。出圃的苗木要附有良种标签,标明品种名称,确保品种纯正、种源清楚。
三、强化油茶种苗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012年,我局将继续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木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为载体,开展以油茶为重点的林木种苗执法检查,加强质量监管,规范流通领域,净化种苗市场。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深入苗圃、造林现场、种苗市场等油茶种苗生产、使用及经营场所,通过开展自检、抽检、联合执法等形式多样的质量监督和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油茶种苗生产及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搞好宣传,增强广大林农、企业依法生产、经营、使用油茶良种的自觉性。对经检查发现对制售假冒伪劣油茶种苗打击不力的地区,我局将在通报批评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调减油茶良种补贴等措施予以惩处。
四、进一步加强采穗圃建设与管理
一要加强对现有采穗圃的经营管理。2011年未完成采穗圃清理工作的省区,要继续加强对现有采穗圃的清理和重新认定工作,对系号不清、管理粗放、生长不良的采穗圃要坚决予以清理,取消其定点采穗圃资格,注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保留的采穗圃要加强水肥及树体管理,提高圃地经营管理水平,强化档案管理,规范、完善档案材料,确保穗条品系清楚、质量优良。二要加强新建采穗圃的验收及经营管理工作。2009年以来,中央投资新建一批油茶良种基地(采穗圃)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各省区市要抓紧开展验收,使之尽快发挥效益。对没有完成建设任务的项目,所在省区市要加强监管,督促其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及时组织验收。对个别建设进度缓慢、问题较多的项目,我局将组织检查组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