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厅关于请协助提供“博物馆免费开放成果展”影像资料和实物展品的函
(办博函〔2012〕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2008年1月以来,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1804个分三批实现了向社会免费开放。博物馆免费开放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有利于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推动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成果和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加强对博物馆免费开放成果的展示宣传,我局定于2012年5?18国际博物馆日期间举办“博物馆免费开放成果展”。该展览作为国家文物局总结免费开放经验,宣传免费开放成果,深化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的一次重要宣传活动,也是2012年5?18国际博物馆日主会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展览由中国博物馆协会承办,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和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博物馆协办。
为做好展览筹备工作,请各省(区、市)文物行政部门、各博物馆,对本省(区、市、单位)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历程和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协助提供有关影像资料和实物展品。所提供的影像资料和展品应与本省(区、市、单位)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密切相关,直观表现各地党委、政府、宣传、财政、文化、文物部门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本省(区、市)博物馆免费开放工作,以及各博物馆免费开放以来在展示推广、未成年人教育、讲解导览、宣传推广、文化产品开发、旅游推广、社区文化促进、网站服务、管理创新、社会参与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征集范围见附件1),图片文件清晰度应不低于300dpi,影像资料应为无压缩格式,适合再次编辑。提供影像资料和实物展品应当以馆为单位填写《“博物馆免费开放成果展”展品、影像信息表》(见附件2),每一展品、图片和视频均应附有不少于100字的文字说明,以便在展览内容设计中予以表现。对于体型较大、数量较多或价值贵重的实物展品,可先提供照片和文字说明,待确定选用后,再按展览承办机构要求直接送至展览现场。凡申报参加“2011年度博物馆免费开放最佳做法推介活动”的博物馆均应给合本单位申报项目,提供相对应的影像资料和展品。
各省(区、市)的影像资料和实物展品,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统一汇总,于2012年4月10日前以邮件或邮寄方式送至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影视部(联系人:李晨、姜新颖,联系电话:010-84636599转169、13811746070,电子邮箱:jiangxy@sach.gov.cn,通信地址:北京市高原街甲2号文博大厦401室,邮编:10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