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国家海洋局2011年工作情况,现公布2011年度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海洋局”网站(www.soa.gov.cn)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海洋局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号,邮编:100860,电话:010-68019466,传真:010- 68030799)。
一、概述
2011年,国家海洋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有力促进了法治、责任、服务型机关建设,实现了“十二五”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领导任组长、局相关业务司领导任成员的国家海洋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有关部门、局属有关单位均确定了兼职的政务公开联络员,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开展。
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先后制发了《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
国家海洋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
国家海洋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管理规定》、《
海洋听证办法》、《国家海洋局政府网站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公开程序。
三是丰富公开方式及内容。依托国家海洋局门户网站、中国海洋报为公开主体载体,同时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编印《国家海洋局公报》等方式,积极主动公开信息。信息内容更加侧重于服务民生,陆续在局门户网站推出了“海洋灾害预警报信息”、 “海洋环境预报”、“海洋数据共享”、“海洋科普”、“海洋科技兴海信息服务平台”、“互动咨询”等多个专题栏目,以进一步宣传海洋、服务公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