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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2011年国家海洋局主动公开内容涵盖了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应主动公开的机构职能、行政决策、法规政策、行政职权、行政执法、社会服务,以及其他工作的政府信息。同时,按照《条例》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多渠道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网站平台公开。2011年,国家海洋局利用门户网站对社会共发布政府公开信息5040条。依法公开了各类规范性文件,如《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指导意见》、《海洋倾废记录仪管理规定》等;围绕公众关注的经费公开问题,及时公开了《国家海洋局2011年度部门预算》、《2010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及说明;为提供服务,定期公布了相关统计服务信息,如《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海域使用管理公报》、《中国海洋灾害公报》等;及时公开相关应急事件信息,如公开日本地震引起的海啸及核辐射海洋监测信息、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进展及采取措施等,以回应社会关切。

  二是依托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公开。2011年,国家海洋局通过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法制日报、中国海洋报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发布海域使用、海洋环境监管、大洋极地科学考察、海洋经济发展、海洋科技创新等重要信息,充分发挥了宣传海洋、正确引导视听的良好作用。

  三是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2011年,国家海洋局共组织召开了15次新闻发布会和通气会,重点围绕着公众关注热点、海洋事业亮点事项进行发布。如:应对日本地震引起的海啸和核辐射、应对和处置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蛟龙”号成功下潜深海5188米、“海洋二号”卫星成功发射、南极科考等。

  四是通过《国家海洋局公报》公开。2011年,我局共编印了2期《国家海洋局公报》,内容涵盖海域管理、海岛保护、海洋环保、海洋科技、观测预报等领域的文件,并免费出寄至相关国务院涉海部门、沿海省、市、县及沿海省图书馆、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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