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部门协调。国务院明确要求,由农业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科技部、国土资源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统计局、粮食局、气象局等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各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切实推动增产行动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关键措施落实。发展改革委加强粮食市场调控,尽快批复今年的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新的生产能力;财政部抓紧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及早拨付资金,组织实施好东北地区节水增粮行动,安排防灾减灾补助资金;国土资源部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抓好土地整理项目建设,确保耕地占补平衡;水利部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组织落实好各类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增加有效灌溉面积,建设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科技部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快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强化粮食科技支撑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动基层农技人员绩效工资,以及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政策落实;农业部组织制定分区域、分作物、分季节、分灾种技术方案,扎实开展高产创建,加强技术指导服务,加快防灾增产关键技术措施落实;气象局加强关键性、转折性、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开展与农业部门针对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的联合会商,为农业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气象监测、预警与影响评估服务;统计局做好农民种植意向调查,加强产量分析预测,特别要指导高产创建整建制推进县乡的测产验收,确保产量真实可靠;粮食局搞好产销衔接,组织好粮食收购,落实好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稳定农民收益预期;监察部强化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中央统筹、部门联动、上下协同抓粮食生产的新格局。
(十一)加强督导检查。在总结去年开展工作督导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全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督导工作方案。今年,要在5月春耕、7月“三夏”关键农时季节,继续组织粮食稳定增产行动成员单位,赴粮食主产区和重灾区开展工作督导,推动各项政策和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各地要建立相应的督导制度,切实帮助基层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统计部门要建立省以下粮食生产监测调查制度,严格核实产粮大市、产粮大县及粮食高产创建区粮食生产数据。
(十二)加强考核奖励。去年,国务院和一些省份开展了粮食生产表彰奖励活动,进一步调动地方政府重农抓粮、农民群众务农种粮和农技人员科技兴粮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粮食和农业的良好氛围。今年,要完善粮食生产考核奖励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指标。农业部在总结近几年粮食表彰经验的基础上,科学制定表彰方案,严格规范评审,对今年发展粮食生产贡献突出的产粮大县、农技推广人员等粮食生产先进工作者、种粮大户进行表彰。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开展粮食生产表彰活动,调动各方面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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