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关于选派人员赴法国参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培训项目的通知
(农质安函[2012]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无公害农产品工作机构、农产品地理标志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各无公害农产品检测机构及农产品地理标志品质鉴定检测机构:
为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全面提升我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管理水平,完善、推广相应管理模式和技术规范,我中心在部人事劳动司和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向国家外专局申请了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培训项目,组织无公害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系统工作人员赴法国参加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培训。日前,该项目得到国家外专局的批准(项目编号CG2012032616)。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农办人[2012]12号)要求,特请你单位推荐有关人员参加赴法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法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政策、法规、模式及成效;
(二)法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检验检测方法、评价准则;
(三)法国农产品地标志保护措施、产业推进方法;
(四)法国农产品地理标志证后监管、违规处罚等成功做法及经验。
二、培训时间
计划于2012年9月启程,在外培训时间21天。具体离境日期和境外行程根据签证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三、培训费用
每人所需国际往返旅费、境外费用(包括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翻译费及公杂零用费等)、办理出国手续及出国前后在京期间食宿等费用由国家外国专家局提供部分资助,其余每人41200元由参团人员派出单位承担。
四、培训人员选定
按照国家外专局规定,参加培训人员除要求政治素质好、业务对口、身体健康外,年龄原则上应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但不超过55周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英语基础,具有3年以上实践工作经验。请根据条件,选派有关人员参加培训。
五、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