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营口西炮台遗址室外大型铁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225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上报<营口西炮台遗址室外大型铁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的请示》(辽文物博发[2012]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营口西炮台遗址室外大型铁质文物保护修复方案》。
二、由于文物处于室外环境中,建议选用耐候性好的封护材料,由你局核准后组织实施。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建立详细的文物保护修复技术档案,并撰写文物修复报告,于项目结束后3个月内将文物修复报告报我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