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日本《铁木真》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09〕1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你办关于日本《铁木真》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有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摄制组于2009年1月至2月拍摄陕西西安城墙、钟楼、鼓楼、大雁塔、青龙寺遗址、大明宫遗址、华清宫遗址、西安清真寺、碑林博物馆大秦景教流行中国碑,以及陕西省历史博物馆馆藏文物兽首玛瑙杯、太液池遗迹出土金杯、鎏金伎乐纹八棱银杯、中空飞鸟葡萄纹银香囊、釉陶乐舞女俑、彩绘笠帽女俑、三彩梳妆女坐俑、赤金走龙、鎏金双狮纹银碗、三彩载物骆驼、西安博物院馆藏文物宝相花银盘、鎏金西方三圣佛像、官字款白瓷、金背海兽葡萄镜、彩绘仕女俑、三彩腾空俑、三彩驮骡、彩绘骑马女乐陶俑有关镜头,不同意拍摄永泰公主墓和章怀太子墓壁画。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及使用管理单位商定。在拍摄过程中,如涉及有机文物,不得使用强光。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