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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活动的通知

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活动的通知
(新出厅字[2012]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丰富我国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我署决定在前八次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活动的基础上,继续开展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活动,引导青少年健康阅读,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工作
  各省级新闻出版局和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充分调动出版单位的积极性,对所属、所辖出版单位申报优秀图书的工作加强指导,对各出版单位报送的图书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集中报送。
  二、申报重点和范围
  报送图书范围为2011年1月-2011年12月出版、发行量在10000册以上的优秀图书,非少儿专业出版社报送数量不超过3种,少儿专业出版社报送数量不超过5种。以前推荐入选的图书不再推荐。
  报送图书要体现科学精神,反映时代风貌,重视知识性、科学性、艺术性、娱乐性、趣味性和教育性相统一,内容生动,题材丰富,形式多样,符合青少年阅读特点,要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有利于在青少年中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有利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革命优良传统,有利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
  三、申报程序和时限
  出版单位申报需要填报《2012年向全国青少年推荐百种优秀图书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样书每种3册。
  各出版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各省级新闻出版局或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汇总审核、盖章后,于2012年4月20日前统一邮寄、报送至中国图书评论学会(北京市朝阳区春秀路太平庄10号,中国图书评论学会,邮编:100027;联系人:李可可 刘苏哲,电话及传真:010-64175308、64172241),申报表电子版于4月20日前发至邮箱:zgtspl@163.com,图书及电子表申报逾期将不予受理,不接受出版单位单独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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