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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转设为郑州成功财经学院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郑州成功财经学院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国家“科教兴国”和河南省“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旨在规范办学行为,促使郑州成功财经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按照高等教育规律办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院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第三条 学院性质为民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院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学院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二章 学院的名称、地址

  第四条 学院名称:郑州成功财经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紫荆路136号。

第三章 办学宗旨与定位

  第六条 学院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以育人为本,坚持规模、结构、质量协调发展,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大力繁荣社会主义民办教育事业,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七条 学院坚持“勤俭、朴实、自力、更生”的校训、“爱国爱校、宁静好学、礼让整洁”的精神和“伦理、创新、品质、绩效”的办学理念,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操守和奋发向上的精神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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