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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功学院转设为郑州成功财经学院的通知


  第八条 学院立足郑州、服务河南、辐射全国、面向基层,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努力把学院建成规模适度、特色鲜明的教学型本科院校。学院积极开展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在教学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第四章 办学规模、层次及形式

  第九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院遵循质量与规模协调发展的原则,确定适度的办学规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控制在15000人左右,其中本科生达14000人左右。

  第十条 学院以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学历教育为主,兼顾专科层次教育。本科学制四年,专科学制三年。学院积极创造条 件发展研究生教育。

第五章 学科门类设置

  第十一条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实际,加强优势学科建设,以管理学、人文学科为主,管理学、人文学科、社会学科、工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结合学院的办学条 件,适时增加和调整学科门类、专业设置。

第六章 资产、经费来源、财务制度

  第十二条 学院为非营利性教育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办学经费由学院自筹,截至2011年11月30日,学院资产总额6亿元,其中捐资人捐资1.75亿元,负债2.95亿元,净资产3.04亿元。办学积累所形成的所有资产及受赠的财产为学院所有。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一)捐资人投入;

  (二)学费收入;

  (三)学院的办学积累;

  (四)银行贷款;

  (五)社会捐赠;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三条 学院对全部财产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十四条 学院存续期间,所有资产均由学院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学院接受的社会捐赠,依照与捐赠人所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

  第十五条 学院依法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按照“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使用并严格管理教育经费,提高教育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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