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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工作依然繁重。我国人口多、底子薄,发展不平衡,人均资源占有量低、生态环境总体比较脆弱,随着人口继续惯性增长,人口、资源、环境压力日益突出。生育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之间的差距依然存在,多数地方计划生育群众自治仍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利益导向政策覆盖人群范围小、标准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与人口计生政策的衔接有待加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任务艰巨。我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仍处于较高水平,据估计,我国每年约有20~30万肉眼可见的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或数年才显现出来的缺陷儿,累计约占当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当前,优生优育政策体系尚不健全,部门间仍缺乏有效衔接协调机制。预防出生缺陷有关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尚待突破,快速、简便、低成本的孕前筛查技术尚待进一步开发,技术标准和规范等有待制定,服务能力有待提高。
  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突出。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近两年升高势头有所遏制,但2010年仍高达117.9,远高于103~107的正常范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治理的法律和政策有待加强,现有政策导向作用有限,综合治理难度大。部门间与区域间协作机制有待健全,社会性别平等的文化建设亟待加强。
  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从“十一五”年均净增600多万增加到800万以上,“十二五”期间总量将突破2亿,老龄社会将是我们未来必须适应的常态社会。特别是随着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亟需研究制定相应对策措施。
  人口空间分布不合理。人口分布与经济发展不协调,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适应。东部沿海地区流动人口规模庞大,中西部大部分地区人口总量压力和留守人口问题突出。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人口城镇化率偏低。人口流动日趋复杂,户籍地和现居住地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不到位。
  传统家庭功能弱化。家庭规模小型化、成员居住分散化的趋势明显,单人、单亲、无子女和空巢家庭比例上升,家庭在婚姻、养育、养老等方面面临诸多新问题,相应的家庭发展政策体系尚未形成,支撑家庭发展的服务体系亟待建立。
  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体系亟需完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职能需要进一步拓展,大部分城市基层人口计生机构和队伍建设需要加强。人口计生领域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技能人才稀缺,家庭服务的人才队伍亟待培养。基层人口服务管理条块分割问题突出,全员人口信息采集和更新机制亟待创新。人口计生财政投入不足,与新时期新任务不相适应。
  统筹人口发展的调控体系有待健全。人口政策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需要继续加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领导体制、问责制度、决策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要求。
  总体上看,“十二五”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人口发展重大转折期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建设的攻坚期。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任务十分艰巨,必须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开创人口计生事业发展新局面。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按照“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逐步完善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依法行政,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提高家庭发展能力。
  坚持统筹协调。坚持党政主导,加强部门分工合作,注重社会组织参与、群众自我管理,综合运用经济、教育、科技、法律、行政等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科学指导。把握好人口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适时完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根据不同地区人口发展的主要问题和功能定位,科学确定工作重点、政策导向。
  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的理论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科技创新,积极探索与实践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

第三节 主要目标


  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2‰以内,全国总人口控制在13.9亿以内。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得到有效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到115以下。群众基本享有优质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覆盖所有县(市、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80%,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降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达到85%。基层诚信计生服务管理机制基本形成。计划生育家庭老人养老保障水平有所提高,家庭发展能力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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