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二 “十二五”人口计生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 年 份
|
2010
|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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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人口(亿人)
| 13.4
| 13.9
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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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年均自然增长率(‰)
| 7.2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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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人口性别比
| 117.9
| 115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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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覆盖率(%)①
| 80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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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比例(%)
| 60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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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县(市、区)覆盖率(%)
| 3.5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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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覆盖率(%)②
| 68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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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③
| 70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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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落实
及时率(%)
| 67
|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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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员人口信息覆盖率(%)
| 93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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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人才总量(万人)④
| 69.5
|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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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包括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宣传和咨询指导,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置,人工流产术、引产术,输卵(精)管结扎术、吻合术,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和避孕药具不良反应诊断、治疗,避孕节育随访服务等;
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目标人群是指已经实施该项目的地区符合生育政策并计划怀孕夫妇;
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覆盖率是指在现居住地享受免费的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环孕情检查、计划生育药具等服务的已婚育龄人口占有意愿接受这些服务的流动育龄人口的比例;
④人口计生人才是指在人口计生领域从事党政管理、宣传倡导、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信息综合、群众工作、产业发展等七类人才。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稳定低生育水平
全面做好人口计生工作。深入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确保人口中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突出做好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人口计生工作。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着力创新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工作机制和方法,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加强优质服务。继续推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创建、示范站创建、科技大练兵等活动,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全面落实服务机构宣传教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信息咨询、优生指导、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八项功能,全面开展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相关服务。规范以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指导群众及时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育龄夫妇享有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覆盖率达100%。加强计划生育药具不良反应监测,强化服务机构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服务程序和服务行为。深化计划生育药具体制改革,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基本药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