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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针对人口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提出“十二五”和中长期人口发展法律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框架。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推动制定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等方面的法规。各地根据人口发展实际情况,依法、适时、稳妥地修订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加大协调力度,促进有关方面在制订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时,充分考虑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需求。

第三节 健全人口计生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把人口计生列入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领域,将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优惠政策纳入政府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人口计生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财政对人口计生事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政策;区别不同重大项目分别确定中央和地方资金的分担办法;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建立以常住人口为依据进行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转移支付机制,不断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比例。

第四节 加大宣传与国际合作交流力度


  深入开展人口国情、人口政策和人口发展规划的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正确引导舆论,在全社会营造有利于人口计生工作的氛围。积极参与人口与发展领域国际事务的讨论和规则制定。继续推进人口领域南南合作,探索南北南合作。在应对人口数量、素质、结构、迁徙等挑战方面寻求实质性合作。通过引进理念、借鉴模式,积极推进人口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开展对外宣传和国际倡导,加强系统内国际交流合作能力建设,促进相关科研院所、非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第五节 加强人口计生系统行风建设


  加强队伍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的观念。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完善廉政勤政各项制度。逐步建立电子监察系统,重点加强对人口计生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重大项目资金运行的实时监控和检查。深入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全面规范政务公开、事务公开、村务公开,扎实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请流动人口评计生”、“系统内下评上”活动,充分发挥“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行风监督员、实名举报奖励制度和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加强重大事项巡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节 加强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

  各地要根据《国家人口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本规划,制定本地区人口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并以此为依据,制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年度计划。建立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机制和民主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强化对规划执行情况的督导,加大区域性指标的监测和评估力度。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动态跟踪和实施效果的评估。完善规划期中、期末评估机制。

  专栏三 重大基础设施投资工程

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设自主采集、办事采集和部门交换的“三个采集渠道”,完善全员人口信息、业务信息和决策信息“三个信息库”,完善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人口统筹管理信息采集和人口决策支持“三个业务系统”,构建规范统一、信息共享、两级处理、六级应用的人口信息服务管理平台,全面支撑实有人口动态管理、跨区域交换、监测分析、行政执法、优生优育、利益导向、事业统计和科学决策等各项业务;充分利用政府已有网络资源,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建立人口信息化标准规范;按内外网规划要求,分网部署,分域控制,确保网络安全。

人口计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对未达标的县级服务站(含所在区未设站的市级站)和乡镇中心服务站继续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县级服务站配备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继续实施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建成11个部委级研发和指导中心。

国家人类遗传资源中心建设工程:组建鉴定、保藏、共享、信息管理、科学研究和工程技术开发等6个专业中心,建设遗传资源筛检鉴定、保藏、科学研究、数据共享与信息挖掘、开放共享、工程技术开发和公共服务等7个功能区,收集和保藏11个重大人类遗传资源库。

重点地区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与决策支持工程:设立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与调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制定引导人口有序迁移、合理分布指标评价体系,构建分地区人口密度动态监测、全员流动人口数据库、人口流动态势模拟与决策支持模型库为一体的人口数据分析平台,推进流动人口动态监测技术集成和决策支持系统示范应用。在流入人口较集中的城市和流出人口较多县设立固定监测点。监测流动人口基础信息和重点信息,建立重点地区流动人口监测机制和预警反应机制。

人口计生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依托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8个省级科研院所等机构,建设男性生育力监评和保护技术、生育调控技术、非人灵长类生育调节技术评价、出生缺陷预防、优生技术、生殖与遗传医学、男性生殖健康、老年生殖健康重点实验室,增强人口计生领域科技创新能力。

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防治科技体系建设:完善监测能力,形成包括全国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和105个监测点构成的不良反应监测网络。建设面向避孕安全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个性化的避孕药具不良反应监测与防治的科技服务网络体系。

人口计生强基提质工程:建设人口计生职业教育学院,开发网络教育平台。通过广播电视和远程教育学院,支持和开展人口计生系统的继续教育。进一步加强与高等院校的合作,鼓励支持设立与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相关的研究中心。以国家级培训机构为龙头,以省级培训中心为支撑,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资源,完善人口计生教育培训体系。在部分省(区、市)设立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转型拓展实践考察基地和实习培训基地。

人口和家庭公共服务示范中心建设工程:加强与有关部委和单位沟通协调和合作,建立人口计生老龄服务示范中心、生殖健康咨询研究服务示范中心、儿童早期发展研究服务示范中心,培养、吸引和集聚相关急需紧缺人才;通过鼓励各地试点,上下联动、推动整体发展,探索依托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开展家庭服务的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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