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大连市政府债券2009年四川省政府债券(二期)和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二期)终止上市及兑付事项的通知
(上证债字〔2012〕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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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代理发行2009年大连市政府债券四川省政府债券(二期)湖北省政府债券(二期)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9]5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2009年大连市政府债券、2009年四川省政府债券(二期)和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二期)(以下简称“本期集合债券”)将于2012年5月14日到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集合债券为3年期债券,票面年利率为1.71%,2012年5月1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当期利息。
二、本期集合债券最后交易日为2012年5月9日,于2012年5月10日起终止上市,同时停止质押式回购对应的质押券的申报,本期集合债券相应的债券简称、代码如下:
债券全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对应质押式回购的出入库申报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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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大连市政府债券
| 09大连债
| 130019
| 10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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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四川省政府债券(二期)
| 09四川02
| 130020
| 106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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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湖北省政府债券(二期)
| 09湖北02
| 130021
| 10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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