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4.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生产企业对开发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的自我把关责任,实施特种设备质量安全问题企业约谈制度,开展特种设备质量管理负责人持证上岗试点。
5.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利用行政许可、监督抽查、监督检验等手段,加强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实施情况的追踪、检查,督促企业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开展特种设备质量管理优秀企业示范活动,督促企业有效实施质量管理和质量提升。
(三)提升设备安全质量水平。
6.严格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进一步完善优化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制度,适当提高许可条件,强化鉴定评审把关作用,严格实施准入制度;提高对获证单位和鉴定评审机构监督抽查的比例,继续开展对企业、检验检测机构和鉴定评审机构工作质量的联合监督抽查,探索开展对申请单位鉴定评审后、发证前的监督抽查,严格市场退出和鉴定评审追责机制。
7.狠抓特种设备安全质量提升。围绕学校、公共场所和重大工程使用的特种设备产品,加强监督检验,开展监检工作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继续开展压力管道元件、起重机械等产业聚集区的安全质量提升活动。
二、科学监管保安全
(一)推进风险管理。
8.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加强总局、省局两级对设备安全风险、工作风险和队伍风险的管理,把风险管理的理念、方法和手段运用到监管工作之中;深入开展风险管理研究,建立并完善特种设备风险分析制度,加快建立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和快速处置机制。
9.开展风险分析工作。利用监督抽查、现场监察、检验检测、执法检查、社会舆情、投诉举报等风险监测渠道,进一步加大风险监测力度;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及时向当地政府和上级机关报告重大安全隐患;结合事故情况,开展事故易发设备、存在严重缺陷设备的风险预警通报;建立总局、省局两级事故警示通报和定期风险分析报告制度。
(二)推进分类监管。
10.突出使用环节监管。完善《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规范》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评价办法,建立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全面推进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分类分级监管,加大对使用单位执行各项特种设备安全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信息公示系统,继续推进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和实际操作考试实物化(模拟化),督促企业加强作业人员培训;推进压力管道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工作,探索压力管道使用登记从登记设备向登记单位转变。
11.突出重点设备领域监管。以突出重点、分类监管为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重点监控设备管理制度。实施重点监管,督促使用单位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气瓶等涉及公共安全特种设备的日常检查,继续运用信息化、物联网等新型技术手段对危险化学品承压罐车、气瓶、流动式起重机等移动设备实施动态监管,联合有关部门继续推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开展小型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使用的专项隐患排查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