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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开展“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推荐人选按要求填写相应推荐登记表(一式二份),提供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2份。登记表、事迹材料和事迹简介统一使用A4纸,统一按要求填写,并提供电子版。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审核盖章,并由本人签字,方为有效。

  (三)推荐人选必须提供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奖项证书复印件。

  请各单位于2月24日(周五)前将推荐材料送总局直属机关团委,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董惠池

  电  话:82262094

  电子信箱:donghc@aqsiq.gov.cn

  附件:1.“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人选推荐登记表

  2. 关于撰写推荐对象事迹材料的说明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件1
  “国家质检总局直属机关青年五四奖章”
  人选推荐登记表

  推荐单位:

姓  名

性 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 历

学位

政治面貌

参加工

作时间

职称

工作单位及职务

通信地址

邮 编

电话

办公

传真

E-mail

手机

(从参加工作填起)

主要

获奖

情况

本人

签名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团组织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所在

单位

党组织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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