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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关于举办《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律师培训班的通知

  ● 新《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据制度、特别程序及修订中的重点问题;
  ● 新《刑事诉讼法》中的审判制度;
  ● 新《刑事诉讼法》下的检察工作新视角;
  ● 新《刑事诉讼法》下侦查工作的新转变;
  ● 《刑事诉讼法》修订对刑事辩护制度的影响;
  ● 《刑事诉讼法》修订后刑辩观念的转变;
  ● 律师刑事辩护执业规范和执业风险防范;
  ● 律师刑事辩护执业技能;
  ● 《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修订研讨会。

  五、授课师资

  本次培训拟聘请参与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起草的著名刑诉法专家、学者及刑事司法实务部门的负责人,包括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相关单位参与刑事诉讼法修改的专家,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的学者,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六、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早晚餐和住宿、交通及其他个人费用由参训律师自理,培训经费由全国律协会费支出。

  参训律师如需住宿请在报名表上注明,会务组可代为预定,代定住宿地点为北京中苑宾馆(四星级)。

  住宿标准:219元/人/床/送一人早餐(与他人合住),393元/标准间/天/送一人早餐。

  七、报名方式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尽快确定参加培训的律师名单,将报名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2012年4月13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全国律协培训部。全国律协收到报名表后,将以电子邮件或者传真形式回复给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律师协会。培训报到时以该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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