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法国兴业银行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分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的函
(银监函[2007]343号)
法国兴业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中国区副总裁兼上海分行行长PASCAL SEFRIN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和《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第5号)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行在中国境内获准设立的各分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业务范围和客户对象限于各分行获准范围。
二、你行开办电子银行业务须遵守《
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