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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做好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初赛工作的通知

  五、竞赛安排

  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定于2012年6月至2013年4月进行,决赛拟于2013年上半年举行。

  (一)初赛

  1.组织形式

  初赛由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自行组织开展,原则上决赛参赛选手由初赛产生。

  2.赛题命制

  初赛试题由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自行组织命制,并在初赛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赛题和成绩报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备案。

  地、市级及以下等级初赛原则上采取比赛结合集中鉴定的形式进行。

  3.初赛选手的职业资格认定

  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提交对省级初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选手认定职业资格的申请,国家粮食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将根据申请情况,结合备案试题的命题标准及选手成绩等因素,认定相应的职业资格等级,原则上最高认定为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等级。

  4.优秀组织奖的产生

  根据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领导重视程度、组织开展各级初赛情况,是否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初赛,初赛宣传工作以及决赛成绩等因素综合测评后确定。

  (二)决赛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应积极争取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工会组织的支持,联合组成竞赛组委会,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周密部署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初赛工作。

  (二)要注重从生产一线选拔优秀选手,扩大竞赛社会影响,激发粮食行业职工学习的热情,在全行业掀起岗位练兵的高潮。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应按照全员参与、层层选拔的原则做好省级初赛工作,原则上省级初赛选手都应通过地市级初赛选拔产生,有条件的地区还应举办县级初赛。

  (三)各省(区、市)粮食局和有关中央企业应通过网站、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技能竞赛的意义和粮食行业高技能人才的突出事迹,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并带动更多的劳动者争当技能型人才,为行业发展多做贡献。国家粮食局政府网(www.chinagrain.gov.cn)也将建立“第三届全国粮食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专栏,发布竞赛的相关文件,报道各地初赛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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