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7]518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关于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的请示》(工银报〔2007〕137号)收悉。根据《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13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ICBC Financial Leasing Co., LTD”;公司住所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5AB座5层。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20亿元人民币,由你行独资设立。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业务:
(一)融资租赁业务;
(二)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
(三)向商业银行转让应收租赁款;
(四)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
(五)同业拆借;
(六)向金融机构借款;
(七)境外外汇借款;
(八)租赁物品残值变卖及处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