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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由原青岛国际银行及韩国韩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在中国境内分行改制的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业的函


  六、批准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外文名称为:Hana Bank (China) Company Limited Qingdao Branch;营业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南区香港中路12号丰合大厦C区;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郑完澈(CHUNG,OUAN CHUL)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承继原青岛国际银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青岛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原青岛国际银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外文名称为:Hana Bank (China) Company Limited Qingdao Chengyang Sub- branch; 营业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21号;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金正训(KIM,JEONG HOON)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支行承继原青岛国际银行青岛城阳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支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青岛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原青岛国际银行青岛城阳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七、批准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外文名称为:Hana Bank (China) Company Limited Yantai Branch;营业地址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237号招银大厦6层;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刘馨钟(YOO,HYONG JONG)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承继原青岛国际银行烟台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烟台银监分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原青岛国际银行烟台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及其分行、支行应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办理开业相关手续。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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