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开业的批复
(银监复[2007]620号)
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关于申请核准信用卡专营机构开业的请示》(信银字〔2007〕1394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开业。
二、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的业务范围为:
(一)办理本外币信用卡的发卡业务;
(二)办理信用卡项下的本外币贷款、结算、汇款、结汇、外汇兑换业务;
(三)代理国内外各类银行卡的收单业务;
(四)代理国外金融机构和国际组织信用卡的发卡、付款及资金清算业务;
(五)代理其他银行或机构信用卡发卡、收单业务的运营服务;
(六)代理信用卡项下的代收代付、代售、资信调查、咨询服务、见证业务;
(七)代理信用卡项下的理财服务;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与信用卡有关的其他业务。
三、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