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民族语言文字工作
1.“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信息化建设”第一、第二批部分项目中期验收,《蒙古语辞书编纂工作原则与方法》《 维吾尔语术语工作 原则与方法》《哈萨克人名汉字转写规则》等项目结项。其中由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照排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云南省西双版纳报社联合承担的《基于ISO10646的维、哈、柯、傣文电子出版系统研发》继2006年获得钱伟长中文信息技术奖之后,2007年又获得王选新闻科学技术一等奖。
2.根据民族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和信息化建设的需要,进行第三、第四批项目立项工作。藏文拉丁转写国际标准、信息交换用哈萨克文拉丁转写标准及转写方案、现代维吾尔语语言基础资源平台构建和共享技术研究、朝鲜语地名民族名称规范、达斡尔、鄂温克和鄂伦春语语音声学参数数据库等项目立项。
3.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司联合主办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成就展暨民族语文国际学术研讨会”。以“构建和谐语言生活,弘扬优秀民族文化”为主题,有12个省、自治区和15个相关单位参展,集中展示了建国以来我国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翻译、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处理、古籍整理、书法等领域的成就。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司马义•艾买提、乌云其木格,全国政协副主席阿不来提•阿不都热西提出席开幕式并参观成就展。国家民委主任李德洙、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等出席开幕式,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教育部副部长赵沁平在开幕式上致辞。
成就展期间,同时举办了民族语言电影周活动和民族语文国际学术研讨会。来自中国、美国、澳大利亚、挪威、西班牙、荷兰、加纳、泰国、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等10个国家的专家学者共100余人出席了研讨会。
4.召开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培训交流会。国家和地方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者通过学习与交流,进一步认识了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复杂性,进一步明确了民族语言文字标准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和举措,对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5.参与组织“第十一届全国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学术研讨会”、全国术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少数民族语分技术委员会藏语工作委员会2007年度工作会议和朝鲜语规范研讨会。
六、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