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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关于发布《远期利率协议交易操作规程》的通知

  定价试算服务是指为交易成员计算远期利率协议合同利率的参考值,及相应的预测净现金流量、合约市值、合约溢价、基点价值(DV01)等风险指标。
  盯市服务是指在交易主界面显示所有未平仓合约的净现金流估值,供交易成员参考。
  计算代理服务是指在利率确定日为交易成员提供参考利率的确定值以及双方结算差额的确认单。如果选择交易中心作为计算机构,则交易双方依据交易中心提供的确认单进行差额结算。

  第六条 交易系统自动生成成交通知单,交易双方依成交通知单办理结算。

  第七条 交易双方确需对成交进行变更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并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变更申请。变更当日交易的,交易中心根据书面变更申请修改成交通知单;变更历史交易的,交易中心根据书面变更申请在原成交单上增添备注内容。
  书面变更申请应标明待变更成交单编号和变更事项,加盖双方公章并在工作日16:15前提交至交易中心场务值班室。若变更过程中双方签订补充合同,需同时将补充合同提交交易中心备案。

  第八条 交易双方可委托交易中心集中保管远期利率协议的保证金,具体事宜按照《债券远期交易保证金集中管理操作细则》(中汇交发[2005]225号)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中心发布的其他相关规定操作。

  第九条 交易中心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授权披露远期利率协议交易有关信息。

  第十条 交易双方中的一方或双方由于系统或网络故障等原因导致不能登录交易系统时,可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应急交易规则》(中汇交发[2002]25号)进行应急交易(应急成交申请单格式见附件)。

  第十一条 本规程由交易中心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
  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远期利率协议交易应急成交申请单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币种RMB名义本金(万元) 
产品名称 计算机构 
起息日 到期日 
参考利率确定日 营业日准则 
支付日 营业日准则 
合约期限(天) 贴现率 
固定利率计息基准 参考利率计息基准 
买方机构名称 卖方机构名称 
买方交易员 卖方交易员 
支付固定利率% 支付参考利率 
开户行 开户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保管方式 保管方式 
保证金(万元) 保证金(万元) 
保证金帐户开户行 保证金帐户开户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保证券代码 券面总额(万元) 保证券代码 券面总额(万元) 
保证券名称 保证券名称 
保证券帐户托管机构 保证券帐户托管机构 
户名 户名 
帐号 帐号 
争议解决方式 资金清算方式 
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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